律师观点分析
本律师代理的原告某小额贷款公司诉被告许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法院最终支持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原告胜诉。
有人可能会有疑问,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法院怎么会支持这么高的利息呢?
提醒大家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关于适用范围问题。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所以大家在成立借贷关系时,一定要时刻记住上述几个主体借贷利率是不受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利率限制的。